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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ede主唱的“小镇青年”心气




本周,英国摇滚乐队Suede(山羊皮)为期近一个月的伦敦南岸中心驻留项目“Suede Takeover”在继续:9月17日带来“Suede: Off Mic”,9月19日则携手Paraorchestra及乐团指挥查尔斯·黑兹尔伍德(Charles Hazlewood),首次呈现完整交响编制的演出。明年1月至2月,Suede将开启英国巡演。


几年前,我与主唱布莱特·安德森(Brett Anderson)有过一次单独交谈。2018年,安德森出版了第一本回忆录《漆黑清晨》(Coal Black Mornings);那年夏季,他受邀作为嘉宾参加爱丁堡国际图书节(Edinburgh International Book Festival),我提前约了他,在爱丁堡相见。


从他写的歌词到这部回忆录,再到与他面对面交谈,安德森给人的愤世嫉俗感相当统一。他自小跟一家人住在苏塞克斯郡乡郊的小镇廉租屋,他们却一直与社群格格不入:父亲沉迷李斯特,每逢作曲家诞辰日就会把国旗挂上房顶;母亲会在花园里晒天体日光浴,“邻居们都把我们家称为‘厨房里放钢琴的那帮怪人’”。


安德森后来又出了第二本回忆录。我记得当时完整看完第一本的感觉是:完全没想到他能写得那么好。他自述“工人阶级出身,却从小被灌输中产阶级审美价值观,但因为贫穷,教育没法跟上”,这解释了小镇青年身上永远不会磨灭的边缘感。正如他自嘲熬出头之后的“山羊皮”乐队,“外表看,人人都以为我们是高冷的伦敦精英;其实骨子里是永远融不入圈子的局外人。”


安德森的回忆录中有两处关于“贫寒”的细节写作,令人印象格外深刻。一是写安德森小时候家境贫寒,因此申请了学校的免费午餐。但学校安排“特殊生”在饭堂里单独排一队领餐,安德森还记得当时被“展览”、被讪笑的耻辱感,他联想到了狄更斯《雾都孤儿》。


另外一次是圣诞节前夕,一家人上伦敦买礼物准备过节。车子开到伦敦富人区“骑士桥”时忽然坏了,一家人不得不下去推车。这个场景恰好就发生在高档商店哈罗德门外。一家人在挥汗推车,上流阶层打扮的人们在左右冷漠穿梭。安德森下笔犹如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附身。


他的写作风格与他的歌词一样注重细节。这位“流鼻涕的忧郁小孩”被“沙拉酱、奶茶、廉价肉喂大”,十多岁开始写日记;读《1984》时最大的感悟是“凡是艺术都与爱情有关”;中学假期帮人洗厕所赚钱买唱片;初建乐队在超市门口卖唱,被顾客付钱叫停;大学期间在曼彻斯特一家夜店当DJ,不肯放雷鬼音乐,被尾随者按到垃圾桶里踢打;考入伦敦大学后随身带纸笔,记录地铁里路人的对话;为了能经常“浸在”大学时期女神贾斯婷的光芒里,他将专业从城市规划转到建筑系……这些经历在他的歌词中都有注脚。他在书中总结创作态度,认为艺术就是记录、诠释并转化个人经历,“音乐就应该刺破并超越现实”。


安德森借鉴莎士比亚《理查三世》的手法,让主人公在戏中不时转向观众,吐露心声、陈述教训。例如写到失恋消沉时,他会别过头总结:“我是一个依赖情感共存的人,生命里有了另一半才感觉完整。”


图书节上的安德森已是中年素食者,平时热爱骑车与冥想,与三十年前Suede商业巅峰时期的“妖娆”形象判若两人。他一身黑西装、黑衬衫,经历了乐队十多年前的突然解散、单飞及重组,这次以作家身份亮相,时间恰好是一个“礼拜六的晚上”,与那首Suede的代表“金曲”同名。观众席上响起尖叫与喝彩,不远处爱丁堡城堡上空的艺术节焰火刷过夜幕。


那天下午,我到了这家名叫“老虎与蔷薇”的酒店,请前台给安德森的房间打电话。几分钟后,好像在哪里出现都穿着同款黑衬衫的中年人端着一杯热茶,向我伸出一只手:“你好啊,我是布莱特。”他脸上或许由于六小时的火车旅途、或许因为戒备心而僵直着的线条,要到我们坐下交谈了15分钟以后,才舒展开来。




熬出头了,也还是局外人


LC=张璐诗

BA=Brett Anderson


LC:你是坐火车来的?

BA:是的,我坐的火车,其实挺挤的。


LC:我今早在火车上读完了你的书。首先我想知道,这本书是怎么开始的?一开始是写给你儿子的吗?还是……

BA:嗯,是的,一开始是这么起头的。我觉得,当人成为父亲之后,会更频繁地回想自己的童年。我儿子还很小的时候,有一天我喂他吃糊,有一点掉出他嘴边了,我立即拿勺子去接。就在那一瞬间,我仿佛能感觉到勺子在我嘴边的触感,跟我小时候母亲喂我的情景一模一样。书的前半部分,我写了很多我与父亲之间的故事,然后引申到我与我儿子的关系。所以最后它就发展成了关于“父亲身份”的故事吧:如果要说有主题的话,那大概就是它的主题。



“我不想装成多才多艺的样子”


LC: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写这样一本回忆录的?

BA:我也说不准,大概不算很久吧。其实我很早前写过一些东西,但后来搁下了,犹豫了很久。说实话,我并不喜欢大多数的摇滚传记,那些书通常都挺糟糕的,多半只是写给歌迷看的,没有什么文学价值。我不想写成那样……因为想来想去,我几乎想不到哪一本能真正超越歌迷兴趣本身,还能算得上是一本“好书”的传记,这种例子非常少。


而我想尝试写一本真正可读的书,不落入摇滚传记里常见的那些老套。听起来或许有点野心勃勃,但我确实不想写成那种陈词滥调。所以最后我觉得,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书写到某个节点就停下——停在乐队成名之前。这样才能避开那些窠臼。这书就是为我自己写的,出版商要是不喜欢,那就拉倒。



安德森在爱丁堡国际图书节上签售  摄影:张璐诗
安德森在爱丁堡国际图书节上签售 摄影:张璐诗

LC:那我挺想知道,你儿子对这本书是什么反应?

BA:哦,他没读。

LC:他没读?

BA:是的,他说不,他的阅读水平还停留在六岁小孩的程度。也许二十年后他才会看这本书吧,谁知道呢?我也不会逼他,除非他自己想读。这本书就放在那里,等着他。也许要等到我死后,他才会翻开。我已经想到那么远了。


我最不希望的就是整天催他:“快看我的书!”那样不行。就让它安静地待在书架上吧。或许三十年后某一天,他想看了,那很好。如果他永远不想看,也没关系。这本书是留给他的,是一份记录。“写这本书,就是要让我儿子知道他(有我这样一位父亲)是多么幸运,而不像我……”(咬牙切齿说完这句话,安德森嘴角、眼角的笑纹舒展开来。)


LC:你会给他读书吗?

BA:当然会。不过我也会试着读一些儿童书以外的东西。我有时会给他读诗,比如爱德华·李尔(Edward Lear)的作品。不过说实话,他更喜欢我给他读《哈利·波特》。


LC:你刚刚提到过,想刻意避免写成那种老套的“成名故事”。那你是一开始就打算写一些关于失落和失败的回忆吗?还是这些内容是在写作过程中自然冒出来的?

BA:你是问我一开始就决定主题了吗?嗯,可以算是吧。不过前言肯定不是我最先写的部分。通常要先把书写出来,再去反思它究竟讲的是什么,然后才能说清楚主题。因为这种东西经常会变。我喜欢一句话:“故事就在讲述的方式里”。有时候正是讲述的方式让内容发生变化,慢慢生长。那本书最终并不是我最初打算写的那本书。就像我做的每一张唱片,从来没有一张完全符合最初的设想。你有一个起点,然后它自己发展、演变,这本身就是美感所在。所以,不,我一开始并没有完全定好。但我清楚我想写父亲,写父亲的身份,写我和我爸的关系。我知道想写得诚实,也知道不想写成传统的摇滚传记。因此我确实给自己设定了一些基本界限。


LC:有想过写小说吗?

BA:有的,想过,去年还写过一些,我自己还挺喜欢的。

LC:打算出版吗?

BA:谁知道呢。我写这本书更多是为自己。老实说,我写它只是为了熬过冬天——英国的冬天太难熬了。有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想:“天啊,我该干什么?”于是我写了一部中篇小说,或者说是短篇长一点的那种。我挺喜欢它。也许以后有人会读到,也许有人会喜欢,但我并不打算急着把自己转型成小说家,那有点夸张。


我不想成为那种人,样样都有涉猎,却没有一样深入,也不想装成“多才多艺”的样子。我觉得重要的是选好你的武器,决定自己要做的事,然后把一件事做到最好。我的本职是词曲作者。写书,其实也是从我的创作经验、从那个过程中延伸出来的。


LC:现在你还住在伦敦吗?

BA:我一半时间在伦敦,一半在乡下。两个地方都有房子。

LC:你在书里提到,在诺丁山住了很久。

BA:是的,我在诺丁山一直有房子,差不多三十年了。最初搬过去的时候,我楼上住的就是那时候还没成名的艺术家安尼施·卡普尔(Anish Kapoor),现在想想挺有意思的。现在在伦敦别的地方我也有房子。

LC:你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伦敦很怀念吧?

BA:是的,当一个时期成为一个人的童年时,就会触发怀旧,他们才能用更成熟的方式回过头去看。


LC:那时候和现在的伦敦应该很不一样。

BA:伦敦现在完全是另一座城市。我觉得欧洲大多数城市变化都很大。比如柏林,我们第一次去时,那地方非常陌生。我是素食的,我记得当时在德国几乎找不到素食餐厅。现在完全不一样了,来自世界各地的食物都有,每个人的英语都讲得流利。


伦敦也是这样,变化非常大。1988年左右我搬去诺丁山时,那地方很破,到处都是慈善二手商店,很多废弃的房子。你知道吗,诺丁山在七十年代其实是贫民窟,上网搜一下,你会看到非常惊人的照片。那些现在价值数百万英镑的房子,当时几乎都快塌了,到处是波纹铁皮板。


当然有些变化是好的,有些就不太好。我怀念旧的诺丁山,那时住那儿的人群完全不同,艺术社区更多。现在基本都是对冲基金经理、银行家或者其他的有钱人。这改变了这个地区的性质,如今诺丁山更像骑士桥(伦敦富人区)。我觉得挺遗憾的,因为那时候这里的文化多样性更丰富,也更有文化活力。



“能做出有趣音乐的人,快活不下去了”


LC:你在书里将乐队进入主流视野的渴望形容为“进入糖果店”。在乐队成功的节点,媒体扮演了关键的角色(山羊皮最初凭借音乐杂志NME上一篇乐评获得突破)。但在书里也能看到你对于一些山羊皮媒体报道的澄清。你怎么看乐队与媒体的关系?


BA:我们与媒体的关系挺有意思的。我们曾经被冷落了多年,一来是因为我们水平确实不高,二来也是因为在“盯鞋”(shoegazing)风格占主流的时代,一心去探索属于”山羊皮“自己的风格。后来我们慢慢进步,写出了一些好歌,媒体就开始兴奋了。但媒体是不可轻信的,它既不好也不坏,仅仅是一个存在,是一种工具,就像今天的互联网,只是一种作用力。


音乐媒体也是这样。当然它也让人很恼火。每次发新专辑依然是很艰难的事,总会带点尴尬,好像在接受某种“善意的羞辱”。一直都是这样的。不过就是这样,我对媒体没什么好抱怨的。乐队要在音乐媒体上得到好评不容易。山羊皮过早地获得了过高的媒体曝光率,现在回过头去看,这很不健康,但发生的时候,你没办法拒绝,只能顺势而为。


LC:从C86(1986年NME杂志出版的磁带而引领的英国独立音乐标志性运动)、你经历的乐坛发展到现在,你对未来音乐创作与乐坛趋势有什么看法?

BA:我愿意保持乐观,总会有令人兴奋的新东西出现。只是说实话,我自己越来越难找到它们。


音乐产业今天碰到了一些麻烦。最明显的问题是,那些做边缘、实验性音乐的乐队,现在根本负担不起创作。这真是一件很悲哀的事。大概从十五年前开始,随着互联网、流媒体的普及,以及盗版等问题,音乐产业的收入就越来越少了。


对于那些站在生态链顶端的流行音乐人,他们暂时还没有感觉到威胁,照样赚得盆满钵满。但那些处于边缘、能做出有趣音乐的人,却快活不下去了。音乐产业就像一个生态系统,假设有肉食动物、草食动物和植物;如果把植物都割掉,草食动物慢慢会死光,肉食动物也很快没有食物可吃。到那时候,像《X Factor》这样的电视歌唱比赛可能会成为最大的赢家,音乐产业最终可能会变成广告业。这是我最害怕的。


回到你提到的C86,或者更早的独立音乐运动。当然,那并不是独立音乐的真正起点。真正的开端,要追溯到1979年巴斯科克斯(Buzzcocks)的单曲《Spiral Scratch》。那才算是起点。现在情况当然完全不同了。当时的音乐是地下的。后来到了90年代,独立音乐达到顶峰,变得商业化。而现在,它又被迫回到地下。这可能很有趣,我们或许会看到一些新的东西出现。到目前为止,我还没有真正听到,但偶尔会有一些新乐队冒出来,而且我相信,总会有人继续做下去。



“带着中产价值观的工人阶级”


LC:你在书里写到,自己最初写歌是为了“赋予贫穷的生活一点意义”;现在你也不再是“受折磨的艺术家”,写歌的动力是什么?

BA:我想,假设所有艺术都必须在痛苦或混乱中诞生,这是一个巨大的误解。其实有很多伟大的艺术作品并不是在混乱状态中完成的。如果你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,你必须在你所处的任何生活状态中找到可以写的东西。我现在50岁了,已婚、有孩子,日子过得不错,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失去了声音。恰恰相反,我觉得我正在发现一些新的、细微的生活角落去书写,这让我非常兴奋。当然,有些人会在某个时刻耗尽灵感,因为他们对生活麻木了。但任何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家,在五十岁的时候,依然能写出和25岁一样有趣的音乐。


写歌的驱动力,就是永远去追寻下一个更好的作品。当然,我也有一些个人的动力。我希望给孩子们树立一个好榜样。这是个人层面的事。即便没有孩子,我也会继续写歌。但因为有了孩子,这成了我额外的动力。我可不想让我的孩子们看到老爹整天待家里无所事事只会玩任天堂。我希望为他们竖立起一个榜样:工作并不只是谋生工具,还是寻找人生意义的途径。


LC:即使是在乐队进入了“糖果店“以后,你在人前人后表现出来的边缘感一直都在。比如受邀参加颁奖典礼,却故意出洋相。一边渴望成功,一边是错位感,你怎么处理这对矛盾?

BA:保持不被接纳的边缘感很重要。我看到有些乐队是颁奖礼常客,经常走红地毯,我就想: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声音呢?我感觉山羊皮乐队永远都得去证明自己,不像一些乐队,无论发布了什么,媒体都会写“天啊,真了不起!”即使实际上那张专辑并不怎么样。而我们呢,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待遇。媒体对我们总是很客观,因此我们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。我觉得我们一直都是局外人,从来没被真正接纳过,25年后依然如此。但我认为这其实挺好。艺术界需要一些不被完全接纳的人。


也有可能是我在给自己编织一种“边缘者的神话”。但我挺喜欢这种感觉。


LC:你从小就不合群,青春期的疏离感也很明显,也不屑于跟男孩们斗酒。

BA:回想起来,那就是我家里的影响了。我们家很穷,住的是公家廉租房,父母亲却给我们灌输中产阶级的价值观,换句话说,我们是“带着中产价值观的工人阶级”。我父亲希望我长大能成为音乐会钢琴家,但我们没有钱去实现。你懂吗?


LC:看来你身上的傲气就是这么来的了。

BA:对啊。我就是有一种骄傲,但不论走到哪里都格格不入。我挺喜欢这种不合群的感觉。


LC:直到现在还是这样吗?

BA:是的。跟家人在一起当然很融洽。但跟乐坛同行就从来不会刻意去融入。有时会碰上几个同行,寒暄两句以后,也就各走各路。我很不喜欢去商业性质的乐坛派对,我也十分讨厌参加颁奖典礼,这种场合令我(做出嗤之以鼻的动作和声音)。我也不会“混圈子”,根本不懂怎么去做,也不喜欢。


LC:有个无关的问题,但我很好奇:你有没有见过Morrissey?因为你在书里提到“史密斯乐队”(The Smiths)对你的影响很大。

BA:见过。我见过他一次。我见过他,就一次吧。事实上,是在一次“水星奖“颁奖礼上,(大笑起来)我这辈子就上过三次水星奖,见到他就是其中一次。就很普通,我和他握了个手,打了个招呼,聊了几句。


LC:感觉像是见到了“偶像”吗?

BA:也就那样吧。问题是,我见的是哪一个Morrissey呢?每个在公众面前的人都是戴着“人设”这一面具的,人家不请你到家里喝茶闲聊,你都无法见到那人的真实模样。即使到了人家里喝茶,那人也还是在扮演着一种角色的。每次下楼到街上买点喝的,都会自然戴上面具。也不是说就是伪装,但这就是人与人互动的程式。


我跟他握过手,打过招呼。我们算是见过面吗?我不知道。



半空的塑料袋,人行道上的狗粪


LC:你在书里不断回忆,同时也在做自我反思和批判,有点像自我心理分析。你对心理学感兴趣吗?

BA:我对自己很感兴趣(笑)。自我批判很重要。很多人在读这本书时都挺惊讶的:我经常毫不留情地揭自己的短。我并不需要“装”,这是我的写作要点:老实说话,不像一些摇滚乐手,总喜欢给自己贴金。


我对人生、对自己反思了很多。在写作过程中,我发现了不少以往不了解的自己。我建议每个人想加深对自我的了解,就去写回忆录吧!还能省下不少看心理分析师的钱。心理分析师做的,其实也只是坐在你对面,把你对自己的提问投射回来而已。写书的作用也是一样,你需要的就是这样一面镜子。


LC:你刚才提到可能会回去翻看一些日记?

BA:会翻,但其实日记里大多是胡写的,很多内容特别无聊,比如足球比赛之类。唯一有趣的地方,就是它们实在太无聊了(笑)。


LC:那这些日记里没有帮你回忆的线索吗?

BA:没有,其实没有。我更多是和我姐姐聊,因为她对我们童年的记忆更清晰,她比我大嘛。和她的谈话对我很重要。实际上,她是书里唯一被写到的人。但在书出版前,我把内容给她看过。我特意决定,所有被我写到的人,第一次读到这些内容都是在他们拿到书的时候。我没有提前寄给他们,也没问“这样写行不行”。唯一例外是我姐姐,因为我要核实一些家庭细节。


不过我觉得写作就是这样。当你开始写关于过去的事时,人们会问“你怎么记得这些?”其实一旦开始写,你的大脑就会一点点解开那些记忆,很多细节就会涌出来。这真的很神奇,也挺感人的。我一直喜欢写细节。书里也提到过,我把这种习惯和写歌联系在一起。很多人认为最能引起共鸣的,是爱情啊、自尊啊这些“永恒的主题”。我偏不这么做。我的歌词里写的,是飘在半空的蓝色塑料袋、风中飞散的杂物、人行道上的狗粪之类的。对我来说,从细节入手才更真实。



“除了远远避开,无能为力”


LC:“Britpop”这个词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?(九十年代初,Suede被视为定义Britpop的先锋乐队。在中国,如今也有乐队自称玩Britpop。)

Brett:哈哈,这很有趣。我觉得有点像“雷鬼”,原本是牙买加的音乐,现在伦敦的白人小孩也会玩。Britpop如今也成了全球各地都被模仿的音乐类型。在英国,自称Britpop乐队会显得奇怪。我记得好像是斯图尔特·麦克康尼(Stuart Maconie,当年的NME写手,如今常年做电台节目主持人)最早提出这个说法。当年的音乐记者很喜欢为乐坛造势,这在80年代尤其明显。我想,这大概是因为1976年诞生的朋克浪潮——那是英国很长时间以来影响最深远的一场文化运动。之后,记者们急于创造下一次“浪潮”。但今天看来,他们都放弃了,音乐媒体也在式微,这又是另一个令人惆怅的话题。如今没有人去为新音乐造势,回头看,倒也令人怀念。但所谓“英伦流行”不过如此,它只是把一堆乐队捆绑在一起而已。



Suede主唱Brett Anderson在伦敦南岸中心 © Paul Khera
Suede主唱Brett Anderson在伦敦南岸中心 © Paul Khera

LC:你在书里提到乐队“在东伦敦那些破旧的排练房里培育出来”,后来被“背叛”,写得有点隐晦。其实你指的是什么呢?

BA:我说的是,最初山羊皮的创作,是从底层青年、写实社会的角度出发,去记录一个有点破败的英国,一些现实的景象。可后来出现的几支占据了Britpop媒体高地的乐队,却是把角度彻底换过来了,在他们那里变成了歌颂英国。我十分讨厌这种光鲜与赞美,这样的肤浅创作挺难看的,态度也过于爱国主义。我们用英格兰的英文口音去唱的歌,从来不是为了去“庆祝”与“赞美”这个国家,而是要去“记录”与“写实”。


正是因为如此,后来我一直与这几支乐队保持距离。我知道Britpop会永远和这些乐队联系在一起,它实际上已经面目全非。我除了远远避开,无能为力。


LC:你觉得自己愤世嫉俗吗?

BA:当然啦,我50岁了,这就是50岁男人的状态。

LC:年轻时呢?

BA:年轻时可能没那么愤世嫉俗吧,现在是又愤世嫉俗,又不那么愤世嫉俗,说不清楚。


LC:我想问一个私人问题:你在书里描写你与贾斯婷(安德森自称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两段爱情之一)的相识相恋很动人。书里最后提到她,是你们分手后她还在乐队里留了一段时间,最终不欢而散,她夺门而出。你们现在做回朋友了吗?

BA:做回朋友了啊,当然。那是近30年前的事了。人生太短暂,曾经对你意义特别的人,永远都会是特别的。我们现在依然是很亲近的朋友,她住美国,我们虽然不经常见,每次见面感觉总是很好。



父亲与李斯特


LC:写完这本书,你觉得算是为过去的某个阶段画上句号了吗?

BA:我觉得挺好的,尤其是关于贾斯婷的部分。我觉得自己写得不错,让她的形象很有分量。不过我最自豪的,其实是对家人的描写——我的父母、我的成长环境。为了让故事有趣,我可能把他们有点“人设化”了。你懂的,写作不仅要真实,还得讲得动人。于是你会选择一些有趣的片段,而这些片段往往显得有点“漫画化”,有点夸张。但我觉得我让他们的记忆继续活着,这让我挺自豪的。


LC:说到你父亲,我记得你写过青春期时,你俩因为古典音乐和摇滚音乐吵得不可开交。但他对你的影响应该还是有的。比如你们早期专辑《Dog Man Star》的华丽,我看书里说你父亲沉迷李斯特,我就觉得“难怪!”

BA:现在完全不同了。年轻时,父子之间总会有点类似“俄狄浦斯式”的较劲,而我们的作战工具恰好是音乐。他喜欢古典音乐,所以我偏偏去听最对立的东西——朋克。这也算是我确立自我身份的一部分。


古典音乐里有些作品很美,有些则显得浮夸、烦人,就像任何音乐类型一样,各有好坏。我父亲性格很强,虽然物质上不算成功,但很有趣,对我影响很深。


LC:比如?

BA:比如他喜欢李斯特。我自己觉得在《Dog Man Star》里能听到那种影子。当然不是在配器层面,而是在戏剧性和旋律上。歌曲里的递进、高潮,那种歌剧式张力。我想这就是我写歌的方式,而我之所以这么写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小时候听瓦格纳之类的音乐,那种强烈、阴郁的力量。


LC:是啊,这么说很有道理。

BA:是的,很多事情现在回想起来,都很顺理成章。


LC:我想告诉你,我最喜欢的是你们的B面合集《科幻摇篮曲》(Sci-Fi Lullabies)。

BA:哦,好,谢谢。这是你最喜欢的一张?我自己也很喜欢那张合辑,对那些作品也很自豪。谢谢你。抱歉,我得去吃饭了,但真的谢谢你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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